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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試讀《末日之旅》——千山獨行的救贖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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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末日之旅》

作者: 加斯汀.科羅寧

譯者: 李靜宜

出版社: 奇幻基地

 

 

【試讀心得】

人類的傲慢與愚昧,往往給全人類帶來難以預知的浩劫!眼前的實例就是人類舉著「人定勝天」的大旗,與天爭地,與天爭時,過度開發大自然,破壞一切大自然的法則,基因改造食品,濫用化學添加物……等到現在一切反撲接踵而至,海嘯、地震、水災、旱災、氣候極端異常、各種惡性腫瘤……預警將有一場末日浩劫迎接著我們!

 

這趟走向毀滅的末日之旅是起因於一個「挪亞計畫」,它是個生化計畫,研究與免疫系統有關的「胸腺」。根據維基百科資料顯示胸腺人體內的一種腺體,部分骨髓細胞在此成熟。它在人體內的胸骨上端,左右兩肺葉之間,甲狀腺下方,有一個火柴盒大小的黃灰色組織,這就是胸腺。隨著年齡的增長,胸腺會逐漸縮小,但仍有其功能。以前人們把胸腺和闌尾盲腸)一樣看待,認為是一個演化過程中的痕迹器官。隨著近半世紀以來免疫學的進展,人們才認識到了胸腺在人體免疫功能中的重要作用,而把它譽為「免疫大王」。在胚胎時期,胸腺比心臟,甚至比肺還要大,在青春期時達到最大,以後開始逐漸退化,到中年時減小到10克左右。胸腺組織逐漸由脂肪代替,到50歲之後,胸腺激素的分泌就完全停止。而「漢他病毒」也證實的確存在於齧齒類動物身上,所以小說上所說的情節都有科學根據。

 

軍方想研究提升人類免疫力,希望藉由活體實驗中了解人類如何治癒一切疾病,而非單一疾病。如果這世上沒有了癌症、心臟病、糖尿病、阿滋海默症,人到底可以活多長?如果成功了,戰場上的軍人將會更勇猛,而且沒有戰後心理創傷。其實這是個無可厚非的「大哉問」,過去人類任由疾病奪走人類的性命,雖然遺憾,但並非人為,所以沒有罪惡感。但如今醫學、科學都進步了,人類想以科學的角度,介入人為的計畫性實驗來了解疾病、控制疾病,想以人為方式延長壽命,看似違反自然,但是為了人類文明進程的一大步,勢必要有少數人為此獻上犧牲。也就是活體實驗,而這些犧牲的角色就由流浪漢和本來就該死的死刑犯來擔任,關於這一點我就非常不認同,這是極不道德的事!任何實驗都有風險,不知實驗的後遺症會帶來何種可怕的後遺症,例如電影「變蠅人」、「隱形人」、「決戰猩球」等都是實驗失敗失控造成的後果。而且在選用活體人選的考量條件就是不人道,他們的考量都是失敗後沒有任何人來為他們討公道,他們都是社會邊緣人,沒有人關心的一群,所以可以悄悄的被犧牲掉,無聲無息的人間蒸發,這是最可議的心態,可說毫無人性!他們還自認給死囚活得更長的機會,自認是跟天使站在同一邊呢!

 

儘管他們擎著「拯救全人類」的道德大旗,但是從活體實驗後整個情況都失控了,為了掩蓋所有「凡走過都必留下的痕跡」,於是大肆屠殺,殺州警、莎修女……看著0號日夜倒吊,徒有人形但本質已經是嗜血牲畜,以兔子為食,這樣的活著就已經叫了心痛,如果此後漫漫人生,即使能夠擁有世上所有無窮無盡的時間活著,那又如何,他們已失去人的本質、意義與尊嚴,充其量就是靠殺戮噬血為生。《末日之旅》的情節中就是充滿實驗的不人道,這是非常嚴重的情感道德與科學研究上的衝突當然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參雜著利益和取捨,確實為整部小說增添了不少戲劇張力。



人們總是自視甚高,認為自己能夠扭轉一切定律,儘管是為了造福人類進而展開活體實驗,但分寸和臨界點該如何拿捏就真的很不簡單,而意外或者是災難往往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實驗的結果竟然是人類的心智受到吸血鬼的控制,牠們無所不在,卻又哪裡都不在,不是在地表移動,而是穿過任何景物,穿越人心、夢境、意識,進進出出,吸納黑暗的城市,也讓黑暗的城市吸納牠們,終於時機成熟了,所有的吸血鬼傾巢而出,展開噬血大反撲,所有有罪的、無辜的通通無人倖免。最後只剩艾美與華格斯特逃出人間煉獄,但是人間的地獄才將開始!他們活著是為了拯救生靈,他們必須勇敢的負起終結黑暗恐怖的責任,但在那之前必先逃離!

 

《末日之旅》是部具有科學依據的奇思妙想,它絕非憑空捏造科學依據,我從維基百科資料中證實。人類浩劫的始作俑者並非只有萬惡的歹徒,有時是那些層級位階極高的部門首長,高舉「促進醫學進展」「拯救人類」的偉大旗幟,視死囚、流浪漢、孤兒的生命為草芥,將他們視為實驗的犧牲祭品,逐步走火入魔,最後竟然泯滅人性的善良,只為自己的成功的執念。甚至專挑選社會低層人士,對他們威脅利誘,剝奪他們的自由,為其所用。實驗過程的每個環節都充滿危險性,但是握有權柄的人不容許可憐人擁有拒絕或反悔的機會,因為這些科學家、野心家為了個人「成功」的野心已經失去人性最起碼的慈悲,導致最後這十二名已成螢光棒的死囚憤怒反撲,利用恐怖夢境摧毀基地所有人員的意識防線,控制清潔工替他們開門,然後傾巢而出,人類的浩劫於焉開始,這次的「末日之旅」不是起於「行星撞地球」,也不是「明天過後」的極端氣候,乃是人性的反噬,迫害的反撲!

 

這一場難以善了的末日浩劫,很多人為了幫助差點變成螢光棒的艾美逃出千鈞一髮的虎口而壯烈犧牲。這是一部運用多線插敘的結構方式鋪陳充滿懸疑性的情節,讓讀者在跳越情節之間拼湊完整的故事梗概,還頗有懸疑推理的樂趣!本書除了以科幻醫學故事為架構之外,其實作者最成功的地方乃是用心經營人物,用細膩的心,慈悲的眼拂過每個重點人物。雖然安東尼、葛瑞並非主角,他們都只是城市裡的小人物,但是作者仍然用悲憫的筆刻畫出他們溫和善良的本性,他們卑微的身世,卑微的需求,他們想用感恩的心生活在社會的角落,他們並非沒有五官的路人甲乙,也非萬惡的替死鬼,但是法律殺了他們,而野心家毀了他們,其實最感人的是讀者隨時都得放下書本感同身受,跟著擲筆三嘆的跟著書中每個人物的心理轉折,讀著讀著你的心會隨著優美流暢的文字而柔軟,而感歎,而揪結!

 

艾美一直在尋找自我,她是否就是那位被上帝派遣而來為人類收拾末日善後的「救世主」?因此她可以預知未來,看透過去,穿越靈魂與夢境,沒有人知道她來自何方,去向何處,沒有人知道她人生的起點與終點,她是否可以平息這崩解的末日之難呢?華格斯特將會是她無數記憶故事中的一員嗎?經歷這一場浩劫後,她是否已經找到自己是誰?她是否帶著華格斯特的呼喚與勇氣踏上終結「末日之旅」呢?

 

真正的精采與慘烈才要開始,這是一本絕對值得浸淫期間,與之同悲同生死共患難的警世之作!非常感謝奇幻基地提供如此精彩絕倫,值得大大推薦的好書!我會去買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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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美國出版界空前激烈一億元版權競價之作,《神鬼戰士》導演八位數高額搶下翻拍權!

我還能說什麼呢?只能說:翻開這本書,周遭尋常的世界就此消失。──史蒂芬•金

一切開始於那個命運的夜晚,三十二分鐘後,一個世界毀滅,另一個世界誕生。一名不知來歷、眼中充滿孤寂、背負無數回憶和故事的女孩,從此踽踽獨行,流浪過荒涼世紀。當世界來到盡頭,時間也不復記憶,她的追尋,能否有得見終點的一天?


紐約超級文學經紀公司「三叉戟媒體集團」一手打造、「藍燈書屋出版集團」一億二千萬天價競標年度重點之作!

時代雜誌年度十大最佳小說,美國獨立書商協會重點選書(同《別相信任何人》、《不能說的名字》、《第十三個故事》、《偷書賊》、《歷史學家》),美國亞馬遜編輯推薦嚴選,紐約時報專題報導,華盛頓郵報、君子雜誌、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焦點新聞、聖路易郵訊報、書頁雜誌、圖書館期刊年度十大好書

 

幾乎不可能的夢幻組合:純文學的內涵與高度,加上通俗小說的情節安排、背景設定,和最上乘的說故事藝術。──譚光磊(版權經紀人)

 

這本跨界小說不只是我讀過最深刻感人的科幻小說,而且文筆之流暢優美,也是文學小說中難得的佳作。──李靜宜(《追風箏的孩子》等書知名譯者)

 

背負著無數記憶和故事的女孩,看透過去與現在,靈魂與夢境,生與死,穿越起點與盡頭,回答了無數的提問,卻只尋求一個解答:我是誰?

 

事情開始於一個令人難以想像的夜裡。那一夜,美國軍方生化實驗計畫失控,誤放出十二個恐怖嗜血怪物,經過一夜混亂屠殺,在隔日的太陽昇起之際,世界永遠地改變了。

驚魂未定的倖存者們面對失序的世界,開始度過被恐懼所宰制的未來──恐懼黑暗,恐懼死亡,恐懼比死亡更悲慘的命運──他們在文明瓦解成獵者與獵物競逐的原始世界裡,在不知道如何擁有希望的絕望世界裡,努力為生存奮戰,竭盡所能活過每一天、每一夜。

在世界的盡頭,兩名亡命之徒,FBI探員華格斯特和六歲的孤女艾美,走遍天涯,尋找棲身之地。艾美是逃離軍方研究室的驚恐受害者,第十三號實驗品,被病毒感染存活卻沒有變成異種生物,曾經經歷喪女之痛的華格斯特因此下定決心保護艾美,不受獵捕者的驚擾和侵襲。

但是,華格斯特卻不知道,對艾美而言,劫後餘生只是更加漫長的流浪之旅開端──她將獨自走過漫漫長途,歷經悠悠歲月,來到最終的那個年代與地點,親手為不該開始的一切,畫上句點。

作者用精純洗練和優美動人的文筆,以史詩般的壯闊篇章,描繪人類面對前所未有的大災難與無法想像的危險時,在劫後大地上堅忍不屈的漫長征途,帶領讀者一起經歷角色的失落、悲傷和遺憾。創意十足的故事,對人心的深刻省思,末日後崩落的世界,皆以溫柔深情的優雅筆觸娓娓鋪來,將科幻與文學結合出不同以往的視野,讓這部作品成為舉足輕重、卓越不凡的當代小說鉅作。

作者簡介
加斯汀•柯羅寧(Justin Cronin)


出生於新英格蘭,已出版的著作包括贏得筆會/海明威獎(Pen/Hemingway Award)與史蒂芬•克萊恩獎(Stephen Crane Prize)的《瑪麗與歐尼爾》(Mary and O’Neil)和《夏日訪客》(The Summer Guest)。柯寧為愛荷華大學寫作工作坊藝術創作碩士,目前擔任萊斯大學英語教授,與家人定居德州休士頓。
出版社書籍專頁官網:http://enterthepassage.com/

譯者簡介

李靜宜
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系畢業,外交研究所博士班,美國史丹福大學訪問學者。曾任職出版社與外交部,現任公職。譯有《理查費曼》、《諾貝爾女科學家》、《牛頓打棒球》、《現代方舟二十五年》、《古烏伏手卷》、《法律悲劇》、《古典音樂一○一》、《史邁利的人馬》、《完美的間諜》、《追風箏的孩子》、《燦爛千陽》等。

 

讀創館特別推薦!! 通往毀滅與重生的《末日之旅》

譚光磊(知名版權經紀人 灰鷹爵士)推薦序

這到底是怎麼樣的一本書?

 

我在十二月中的週末熬夜看完書稿,其後這本書讓我想起許多作品裡最精彩的元素:「終極追殺令」的父女情深與絕命逃亡,「綠色奇蹟」裡的死囚心路,「惡靈古堡」的實驗失控和殭屍反撲,《長路》的踽踽獨行於世界末日,還有「我是傳奇」的孤身奮戰、小我的犧牲和大我之救贖。更令我驚奇的是,這種種元素聚合之後,竟是個一加一遠大於二的精湛、渾厚、飽滿、深沉有力的整體。

 

故事當然得從頭說起,時間是不太遙遠的未來,2012 年。石油產業被美國聯邦政府收管,一連串的恐怖行動在美國本土展開,例如伊朗聖戰份子在耶誕假期前衝入購物中心,開槍掃射殺死三百名顧客。洛杉磯爆發地鐵爆炸事件。美軍的中東戰線拉長到伊朗,膠著戰況已經不是「身陷泥淖」所能形容。國土安全部(Homeland Security)成為「老大哥」式的警察機關,美國各地的道路都設置監視系統,橫跨州界需出示通行證,一旦上報車牌號碼,立即可以追蹤下落。

 

在這樣的危殆局勢下,美國軍方啟動了最高機密的「挪亞計畫」(NOAH),派遣科學家到玻利維亞叢林,尋找一種體內帶有罕見病毒群的蝙蝠。這種病毒能夠重新啟動休眠中的胸腺(thymus gland),使人體產生巨大的生理和心理變化。胸腺是我們體內一個極為神秘的組織,位於胸骨上端,左右兩肺葉之間,它的功能不明,通常在嬰兒出生時便完成任務,到成年時完全退化。過去胸腺總和闌尾一樣被視為無用的器官,但近年來科學研究發現,它和人體的免疫系統息息相關,故有「免疫大王」之稱。

 

柯羅寧在《末日之旅》中大膽假設,這種病毒能催化胸腺重新發揮作用,大幅減緩人體的老化速度,簡稱 VSA(Very Slow Aging)。受病毒影響者的壽命將可是原本的十倍,活到八九百歲、甚至上千歲,從此不是夢想。本計畫之所以取名「挪亞」,便是源於《聖經》的創世紀第九:「挪亞共活了九百五十歲就死了。」(And all the days of Noah were nine hundred and fifty years; and he died.)

 

然而病毒的作用不只在延年益壽,還會讓患者的軀體長出一種閃著綠光、呈半透明狀的蛋白質結晶外骨骼,幾乎刀槍不入。他們的牙齒會不斷抽長、掉落,再重新長出。他們力大無窮,能夠一躍騰空,飛簷走壁,宛若飛行於樹頂。他們是夜行性生物,討厭陽光和火,日照使其目盲,鏡中倒影則會使其驚駭。

 

他們以血為生,尤嗜人血,透過類似蜜蜂的集體意識彼此溝通,甚至能滲透到未感染病毒者的潛意識和夢境,並加以操控。在「病毒後」(A.V., After Virus)的世界裡,他們的正式學名是「受染者」(I.Ps, Infected Persons),不過人皆以「飛鬼」(flyers)或「螢光棒」(glowsticks)稱之。
殺死他們的唯二方法,一是徹底支解(例如被炸成碎片),二是一槍射穿位於胸骨底下的胸腺體。他們每殺死十人,會有一人受染而變成同類,就像是病毒的繁殖,是故病毒浩劫過後的美國,總共有四千萬隻吸血鬼。簡而言之,《末日之旅》的吸血鬼係根據科學想像而成,但其諸多特性則與神話傳說中無異。

 

小說的第一主角,就是能夠帶領人類擊敗吸血鬼的「救世主」,她是浩劫後唯一穿越吸血鬼肆虐的黑暗大地,來到人類最後淨土、受染卻未被同化的人。後世給她起了無數稱號,相傳她活了一千年,而她的外貌竟然只是個青春期少女。不過,在故事開始的時候,她只是愛荷華州鄉間的小女孩,名叫愛米(Amy)。

 

柯羅寧的純文學背景,在《末日之旅》的第一章便顯露無遺。他用極細膩、極寫實的筆法,交代愛米的出身來歷:她的母親珍妮在小鎮的餐館工作,與巡迴推銷員一夜情後生下女兒,和父親一起把她辛苦養大。後來父親去世,推銷員再度現身,兩人短暫同居,珍妮赫然發現他是個一事無成且有暴力傾向的酒鬼,最後把他轟出家門。珍妮為了家計分身乏術,因為工作時把女兒獨自留在家中而被同事檢舉,天曉得她請不起保姆、天曉得她多想在家陪著愛米。

 

可是珍妮因此丟了工作,窮途潦倒的結果,她帶女兒住進汽車旅館,靠出賣肉體為生。她會走到旅館外的大馬路旁,等待恩客上門。她會在旅館房間的浴室裡鋪好床褥,將愛米安置在那,並叮囑她不要作聲,然後關門接客。如此不正常的正常,也在母女相依為命之下一天天過去,直到珍妮遇上一名大學兄弟會的客人,他執意要帶她「換地方玩」,實際上準備把她帶回兄弟會宿舍「同樂」。珍妮在掙扎中開槍射殺學生,連夜逃回旅館,和女兒收拾行囊出奔。

 

她帶愛米來到一座修道院,佯稱要送女兒上學,只是汽車拋錨,想借修院電話一用。應門的黑人修女蕾熙好心安頓女孩,為她準備牛奶餅乾,珍妮說她去外頭接應修車行的人,從此一去不回。第一章的結尾是這樣寫的:
「你要聽話。」她說。愛米靠著她的肩膀,點了點頭。珍妮想多說幾句,可是不知該說什麼。她想到放在女兒背包裡的紙條。那張在幾個小時或者一天後、當珍妮一去不返,他們肯定會發現的紙條。她緊緊摟著女兒,卻又不敢抱太久。愛米彷彿環繞著她,身體散發的暖意、頭髮和肌膚的氣味。珍妮知道自己快哭了,也知道那女人(她叫露西還是蕾熙?)看不到,可是她允許自己多抱了女兒一會,好把這樣的感覺藏在心裡,藏在一個能夠永久保存的安全地方。然後她放開女兒,在還沒人來得及說話之前,珍妮走出廚房,從車道往大馬路走去,然後一直走、一直走。

 

短短幾千字,柯羅寧就勾勒出愛米令人心碎的身世,讀之幾乎讓人泫然欲泣。到了第二章,他又改用一連串的電子郵件,拼湊出「挪亞計畫」的科學探險隊深入玻利維亞,雖找到病毒,卻被無數蝙蝠群起圍攻,差點全軍覆沒的致命開端。電子郵件的作者是哈佛微生物學系的李爾教授,也是「挪亞計畫」的主持人。這時他對軍方的介入仍不知情,以為大筆研究經費挹注只是天降橫財,還很納悶為何總統派遣一批特種部隊護送他們。最後一封信只有一行字:「現在我知道為什麼要派士兵來了。」讓人毛骨悚然。

 

第三章帶出另外兩個主角,一是德州重刑監獄裡的黑人死囚安東尼‧卡特,一是FBI 探員布萊德‧渥格斯特(Brad Wolgast)。卡特從小在孤兒院和寄養家庭長大,一貧如洗四處乞討,有天被某白領家庭的女主人撞見,慈悲心大發,便雇用他為自家庭院除草、清理游泳池,並公告周知,讓高級社區裡的其他朋友也伸出機會的手。誰知後來女主人溺斃泳池中,卡特一臉茫然坐在池邊,對事情經過也說不出所以然,便被打入死牢。

 

渥格斯特則是經驗老到的談判高手,被「挪亞計畫」收編,負責前往全國各地的重刑監獄,說服死囚簽下賣身契:只要同意畫押,就可立即出獄、免於死刑。沒說的,死囚同時也自願成為病毒受試者,因為實驗已經發展到了非用人體實驗不可的階段。軍方會動用關係,讓監獄出示假造的死亡證明,對外界而言,這些死囚多半死於突發性心臟病或意外,他們通常沒有親友、無人探視,接著所有的相關文件都會被湮滅,從此人間蒸發。

 

四十二歲的渥格斯特已經跑遍全美,也有一段傷心往事。他本來婚姻幸福,可是幼女猝死,之後便與妻子漸行漸遠,終告離異。來到德州前不久,他才收到前妻的 email,她不僅已經再嫁,也有了身孕,即將再為人母,渥格斯特卻仍舊孤身一人,彷如行屍走肉,難以揮別女兒的幽靈。

 

順利搞定卡特之後,渥格斯特與搭檔道爾準備搭機回家,卻在候機室接到最新指示:立即驅車前往修道院,秘密帶走六歲白種女孩,名愛米,姓不詳,此任務非官方許可,不能洩漏身份。若被識破,一切後果自負。渥格斯特恍然明白:「挪亞計畫」為什麼選上他?不單是因為他的資歷和經驗,更因為他失去女兒,對世上無所留戀。只是他怎麼也沒想到上天給了他第二次機會,將這個身份不明的女孩交到他手裡,讓他暫為人父、重享天倫。

 

在一場動物園的混亂中,渥格斯特與道爾帶走愛米,展開一場橫跨州界的絕命逃亡。他們必須避開交通繁忙的監視站,繞走外環公路返回基地。然而動物園事件成了新聞,攝影機錄下一切,他倆身份完全曝光,若被發現就是死路一條。途中他甚至萌生帶著女孩遠走高飛的念頭,只是終究被搭檔識破。
幾天逃亡下來,他們猶如困獸,自知無法衝出重圍,決定自首。不料「挪亞計畫」指揮官理察茲竟親自搭乘直昇機前來搭救,冷血處決了小鎮警長和餐館所有目擊者,再計誘大批追捕的州警一次炸死,然後帶著渥格斯特、道爾和愛米離去。兩位探員被隔離禁閉,愛米則成了計畫的第十三號受試者,但因為她年紀小,身體無法承受成人的病毒劑量,眼看就要喪命。

 

這時十二名感染病毒的死囚展開反撲,用恐怖夢境摧毀了基地所有人的意識防線,接著心靈控制清潔工替他們開門,然後就一躍而出,展開一場血腥屠殺。在混亂中,渥格斯特和帶著虛弱的愛米,在已瀕臨瘋狂的李爾博士指點下,經由通風口逃生,修女蕾熙和搭檔道爾更為了掩護他們脫逃而壯烈犧牲。
「當時間來到盡頭,世界失去記憶,當過去的他如同遠去的船影逐漸模糊,他的舊日種種被深鎖於船艙;當群星俯視這片虛無,彎月也不復記得他的名字,當殘存的只是一片巨大的飢餓之海,而他永遠漂浮於汪洋之上,在他內心的最深處,他仍然記得那一年。山間的日子和流轉的四季,還有愛米。愛米,以及那歸零的一年。」

 

渥格斯特帶著愛米回到年輕時的山間露營地,把荒廢的木屋改造為與世隔絕的避難所。他偶爾下山買報紙,從日漸稀少的新聞中得知病毒已經在全美蔓延開來,總統組織軍隊撲殺,但防線不斷失守,最後甚至動用核彈,仍無法阻止吸血鬼。父女避居山間一整年,最後渥格斯特受輻射塵感染,奄奄一息的他叮囑愛米翻山越嶺,往西朝加州去,據說那是自由人類的最後據點……。

 

《末日之旅》的樣稿到此結束,而真正的故事才剛要開始......(全文未完)

 

 

 



第二部 零年 

來,讓我們到牢裡去吧
就我們兩個,像鳥兒關在籠裡
你請我祝福時
我會跪下
求你寬恕

──莎士比亞,《李爾王》



第十五章

當時間來到盡頭,世界失去記憶,當過去的他如同遠去的船影逐漸模糊,舊日種種被深鎖於船艙;當迴旋的群星俯視這片虛無,那一勾銀月也不復記得他的名字,當殘存的只是一片巨大的飢餓之海,而他永遠漂浮於汪洋之上──然而,在他內心最深處,仍然記得那一年。那山間的日子和流轉的季節,以及艾美。艾美和零年。

他們在漆黑之中抵達營地。最後一哩華格斯特開得很慢,跟隨車燈的光束,在林木之間穿梭,踩下煞車慢慢駛過地上的坑洞,冬天雪水留下的深坑。車子往前開,水露欲滴的細小樹枝一路刮擦過車頂與車窗。這車是輛破銅爛鐵,年代久遠的可樂娜,車輪圈巨大俗麗,煙灰缸裡塞滿泛黃的煙蒂。華格斯特在拉雷密鎮外的活動車屋區偷來這輛車。他留下凌志,鑰匙插在車上,儀表板上留了張紙條:留著吧,這車是你的了!有隻老狗綁在狗鍊上,連吠叫的力氣都沒有,意興闌珊地看著華格斯特撬開發動裝置,然後把艾美從凌志抱到可樂娜,讓她橫躺在堆滿垃圾食物包裝袋與空香煙盒的後座。

有那麼一會兒,華格斯特真希望自己能親眼目睹那位車主一覺醒來,發現自己的舊車換來一輛價值八千美元的跑車時臉上的表情,就像灰姑娘的南瓜變成馬車一樣。華格斯特這輩子沒開過像這樣的車。他真希望新車主,不管是什麼人,都能在設法把車悄悄處理掉之前,至少開上一回。

那輛凌志是佛特斯的車。以前是。華格斯特提醒自己,因為佛特斯已經死了。詹姆斯.B.佛特斯。華格斯特看到行車執照才知道佛特斯名叫詹姆斯。上面有馬里蘭州的地址,八成是美國陸軍傳染病醫學研究中心(USAMRIID),或者是國家衛生研究院(NIH)。華格斯特把行照丟出車窗,丟在科羅拉多和懷俄明邊界的某個野地上。但是他留下在駕駛座地板上找到的皮夾裡頭的東西:大約六百塊錢的現金,以及一張Visa卡。

但這都已經是好多個鐘頭之前的事了,時間的流逝因為他們車行的距離而被放大了。科羅拉多,懷俄明,愛達荷,最後這個州完全是在漆黑的夜色裡經過的,只藉著可樂娜車燈的光束略微一瞥究竟。第二天早上破曉時分,他們駛進奧勒崗,迎著白晝,跨越這州高原起伏的貧瘠內陸。放眼望去盡是空無一人的田野,受強風吹襲的金色山丘,點綴著紫色的山艾花。為了保持警戒,華格斯特開著車窗,讓車裡瀰漫著甜美的芳香:孩堤時光,家的味道。下午兩、三點,他感覺到車子的引擎有點吃力,他們終於開始爬坡了。夜幕低垂之際,喀斯特山脈橫亙在面前迎接他們,龐大的山形宛如鋸齒切割了夕陽的光芒,在西邊的天空拼貼出各種色澤的豔紅燦紫,彷彿一大片染色玻璃牆。高高聳起的山頂還有冰雪閃耀。

「艾美,」他說:「醒醒,親愛的,妳看!」

艾美橫躺在後座,身上蓋著棉毯。她還很虛弱,這兩天差不多都在睡覺。但是情況已經好轉了。她的皮膚看起來好多了,因高燒而像蠟般慘白的臉色已經不見了。這天早上,華格斯特在得來速買了蛋堡和巧克力牛奶,她還想辦法咬了幾口,喝了一些。奇怪的是:她對光線很敏感。光線不只會讓她眼睛不舒服,好像也會讓她肢體疼痛。她整個身體縮起來躲開陽光,彷彿躲開電擊似的。在一家休息站,他幫她買了一副太陽眼鏡──電影明星似的粉紅色眼鏡,是店裡唯一適合她嬌小臉蛋的眼鏡──以及一頂有約翰迪爾商標的卡車司機泡棉帽,把帽子拉得低低的蓋住她的眼睛。但是儘管戴上帽子和眼鏡,她的頭差不多還是成天躲在毯子裡面。

在他的呼喚下,她從陣陣襲來的睡意中醒來,順著他的目光望向擋風玻璃外。她戴著粉紅色的太陽眼鏡,在光線中瞇起眼睛,雙手圍拱在太陽穴,遮住陽光。風灌進敞開的車窗,把幾縷長髮吹到她臉上。
「這…好亮。」她靜靜地說。
「山。」他說。

最後幾哩,他完全憑著直覺,開上沒有標示的道路,愈益深入森林濃密的山區。一個隱密的世界:他們要去的地方沒有城鎮,沒有房舍,沒有人。至少他所記得的是如此。空氣清涼,聞起來有松香。油表已經差不多趨零了。車子行經一間黑漆漆的雜貨店,華格斯特隱隱約約有印象,雖然店名很陌生──彌爾頓乾貨/狩獵釣執照──然後車子開始最後一段上坡。過了三個岔路之後,他開始有點心慌了,覺得自己可能迷路了,但就在這時,一連串的小細節彷彿從過往的記憶中來到他面前:小路的某一段陡坡,繞過一段彎路時瞥見的星空,接著,車輪底下傳來空曠的聲響,他們越過一條河了。和他小時候一模一樣,和爸爸坐在他身邊,開車載他上山到營地來的情景一模一樣。

過了不久,他們來到森林的一個缺口。路邊有個飽經風霜的告示牌,寫著:「熊山營地」,下方用兩條生鏽的鍊子掛著另一個牌子:「待售」,還有不動產經紀的名字,以及一個薩倫的電話號碼。這個告示牌和華格斯特沿路所看見的其他告示板一樣,都布滿彈孔。
「就是這個地方。」他說。

營地的車道有一哩長,沿著高高的河堤上方前進,然後右轉繞過露出地表的岩塊,進到樹林裡。他知道這個地方已經關閉多年了。建築物還會在嗎?還堪用嗎?被大火給燒了?冬雪毀蝕壓垮了屋頂?但是,車子開出樹林之後,營地在眼前浮現:孩子們稱之為老木屋(因為當時就已經很老了)的建築物,以及散布周圍與背後的附屬建築與小木屋,總共大約有十二間。越過這群建築,是更多的林木,還有一條下坡的步道,通向湖邊,面積兩百英畝的湖面平靜如鏡,有一個土壩攔住,形狀像一顆腎豆。接近老木屋時,亮晃晃的車燈劃過正面的窗戶,霎時創造了屋裡亮起燈光的錯覺,彷彿有人等待著他們的到來──彷彿他們不是跨越了大半個國土,而是穿越了時間本身,跨越了三十年的歲月,回到華格斯特的童年時光。

他把車停在門廊前面,熄掉引擎。華格斯特有種奇怪的衝動,想要禱告一聲道出感謝,感謝讓他們終於到達了。但是他已經有很多年沒禱告了──太多年了。他下了車,踏進冷得驚人的夜寒裡。他呼出的氣息在臉龐周圍凝結成像馬匹那樣的白氣。五月初,空氣裡似乎還留著冬日的記憶。他繞到後行李廂,用鑰匙開鎖。他在洛克泉西邊的沃瑪超市頭一次打開行李廂時,看見裡面塞滿空的油漆罐。現在卻裝滿了日用品──他們兩人的衣服、食物、衛浴用品、蠟燭、電池、野營爐,幾瓶丙烷,以及幾件顯然用得到的工具,一個急救箱,兩個羽絨睡袋。夠他們在這裡棲身,雖然他很快就必須下山。在行李廂的小燈照耀下,他找到了他要找的東西,踏上門廊。

大門的褡扣用輪胎撬棍用力一撬就開了。華格斯特打開手電筒,走進屋裡。要是艾美醒過來發現自己一個人,說不定會害怕,但他還是想要很快地查看一圈,確定這個地方安全無虞。他試試門邊的電燈開關,但是什麼都沒有:電力當然已經切斷了。說不定有個備用的發電機在什麼地方,但他得要先放進燃料才能啟動,而且就算如此,天曉得那東西是不是還能用。他揮著手電筒的燈光環顧屋內:一堆亂七八糟的木桌木椅,一座鍛鐵柴爐,一張金屬辦公桌靠在牆邊,上面什麼都沒有,只有一疊紙,因為歲月久遠而卷縮起來。窗戶沒裝上窗板,但是玻璃還在。這地方封得嚴密乾燥,而且只要柴爐一點燃,很快就會暖起來。

他的燈光照亮了公佈欄。歡迎營隊員,二○一四年夏季。公佈欄上的那張紙寫著,底下是名單,寫滿整張紙的名字──普通的賈可伯、約書亞和安德烈,但也有奇特的名字像薩恰,甚至阿沁──每個名字後面都有分配到的小木屋編號。華格斯特曾經來參加過三年的營隊,最後一次──他滿十二歲的那年夏天──是來當營隊輔導員,和一群小男生一起睡在小木屋裡,他們好多個都想家想得厲害,搞得渾身乏力,簡直像生病一樣。在整夜哭個不停的小孩和半夜起來捉弄別人的孩子之間,華格斯特一整個夏天幾乎都沒闔眼。但是他從來沒這麼快樂過;那些日子,從很多方面來看,都是他童年最美好的時光,黃金歲月。事實上,就在那年秋天,爸媽帶他到德州,所有的麻煩就此開始。這個營地以前的老闆叫哈爾先生──是個高中生物老師,嗓音低沉,以前是橄欖球中後衛,所以骨架粗厚。他是華格斯特父親的朋友,但是就華格斯特印象所及,他從未因為他們的友誼而給華格斯特任何特殊待遇。
夏季期間,哈爾先生和他太太就住在樓上,像是某種公寓吧。那正是華格斯特此時正在尋找的地方。他從公共區域穿過一扇推門,發現自己在廚房裡:腐壞的松木櫥櫃,一個釘板上掛著氧化了的湯鍋與平底鍋,水槽裝有舊式的幫浦,還有一個爐子,以及門半開敞的冰箱,而房間正中央是一張寬闊的松木原木餐桌。所有的東西都裹著一層厚厚的灰塵。爐子是老式的商用爐具組,白色不鏽鋼,爐面有個時鐘,指針停駐在三點零六分。他轉動其中一個爐火旋鈕,聽見瓦斯的嘶嘶聲。

從廚房有道窄窄的樓梯通到二樓,在低矮的屋樑底下,一排狹小的房間。大部份都是空的,但是其中兩間擺著幾張小床,床墊翻起來靠在牆面。還有其他的:其中一個房間靠窗擺了一張擱板桌,上頭一部有轉盤和旋鈕的機器,他覺得那像是短波收音機。
他回到車上。艾美還窩在毯子底下睡覺。他輕輕搖醒她。

她爬起來,揉揉眼睛。「這是哪裡?」
「家。」他對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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