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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以前,先分手》│茱莉.布絲包姆

本書創百萬美金簽約天價,一夕閃亮文壇處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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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關於「愛」的小說 

http://channel.pixnet.net/reading/event/info/1214 

 

 
 

二十九歲的紐約曼哈頓區律師愛蜜莉.哈斯比,在男友即將求婚之際,卻先開口提出分手,結束了兩人之間的美好戀情。對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她連對閨中密友傑絲都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包覆在她獨立外表下的內心深處,愛蜜莉知道自己提出分手,問題不是出在男友,而是出在她自己。傑絲告訴她:「好像妳覺得心碎中可以尋到快樂。」

在節日來臨之前,愛蜜莉思索自己是否犯了大錯,而同時她週遭的世界好像就要崩解。她的好色上司派給她一樁求償額高達數百萬美元的官司,但為了勝訴,她必須替自己鄙視的價值辯護。她的祖父傑克是她世界上最關心的人,健康卻每下愈況,而自己的父親又似乎遠在天邊,她必須獨自應付一切事情。這時她一再憶起在她青少年時逝去的亡母,思念的心緒讓她深深感覺到世間的愛無法存留到永久。

這位勇敢的女性最終是如何面對困擾她半生的恐懼,是這本精彩小說的最大成就。作者娓娓的敘述充滿過來人的經驗、悲憫心腸與智慧。


 

茱莉.布絲包姆(Julie Buxbaum)

畢業於賓州大學及哈佛法學院,畢業後曾在紐約一家大型法律事務所工作,過了兩年不見陽光的日子。她後來發現自己不適合作律師,而在新年新計畫時決定辭掉工作,開始寫小說。她的這本處女作《真愛以前,先分手》一出書即轟動全球出版界,並以高價賣出版權,電影版權也已由二十世紀福斯公司買下。布絲包姆另著有《失去你以後》。


 

 

今天我跟安德魯分手了,分手的地方是在紐約一家餐桌上有蠟筆、地板上滿是花生殼的

餐廳。有一名喝得醉醺醺的年輕女子在餐廳裡開婚前派對,正在動員大夥兒跳舞,她身上除了牛仔帽與幾片流蘇外,別無遮物。我現在明白當時我應該等到有一個更好的場所再提分手的;在這家餐廳表示我們應該各奔前程,好像我認為我們的關係充其量是由幾杯啤酒和幾根佐酒的辣雞翅加起來的總合,這不是我要的效果。

我原想像分手是簡簡單單與客客氣氣的,甚至可能有點羅曼蒂克。浪漫的分手畫面曾經在我腦中以默劇的方式呈現:不需多費唇舌解釋,臉上只帶著歉意的微笑;我們在對方的頰上吻別、瀟灑的向背後揮手互道珍重。它可能帶點思鄉的痛楚,多少摻雜著如釋重負的感受,但是它是一種我們兩人都能懂得與接受的分手方式。

可是現實中的分手不是這樣;安德魯表情奇怪的看著我,好像我是他剛認識的一個外國人,從我的口音中他聽不出來我來自何地。我不願接觸他的眼光,想衝到第三街,淹沒在從酒吧出來與走到街上的人潮中,消失在人潮中當然比面對安德魯的困惑表情好受些。不過我努力克制自己坐在原地不動。他的困惑表情像皮膚下散發出來的體味向我撲來,我雙腳僵硬的纏住酒吧高腳椅上,看到沾在他上唇的烤肉醬沾醬時,我的罪惡感稍微減輕了些,我怎麼能對臉上留著食物走動的人認真?安德魯也有風度的還沒有拂袖而去,他彷彿震驚過度,被鎮在椅子上。

我自己身上其實也到處是調味品。我的白色緊身上衣上沾了蕃茄醬,看起來我的心好像在淌血。

「我們兩個人不會走上『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那種童話故事的結局,你曉得的。」我說。然而從他的沈默與反應看來,我知道他不能理解我說的話。我不知他是否想打我;我幾乎有點希望他這麼做。

現在想起來有點奇怪的是,事發之前我並未意識到這一刻會來到;我昨天才開始在腦子裡練習應該怎麼說這番話。我平常非常長於收尾,事實上對此還頗為自滿,對別人說不知道怎麼會突然分手的,我總覺得不是從實招來。事情永遠不會突如其來,也許只有意外事件或是癌症例外,而即使是這些事,我們多少也應該有心理準備。

大概我應該讓這個週末相安無事度過的、應該讓安德魯的手臂翌日依舊摟著我的肩,與我在床上一同醒來,醒後去上班,我也可以照常在大家愛話家常的飲水機旁,加油添醋的講一些勞工節長週末發生的趣事。然而此時我心裡明白,因為跟安德魯走上分手的路,明天到辦公室後,我沒有任何趣事可以娛人。

今天,在勞工節長週末的最後幾刻,我乾坐在我過去兩年長相左右的人對面,試著向安德魯解釋為何我們不能再「坦誠赤裸」相見。我希望告訴他是因為年齡作祟─我二十九、他三十一─,因為我們活在集體文化錯覺中,覺得人一過二十五,不管是誰在一場特別的「搶位子」遊戲中掉到你旁邊,你就註定要跟他終生廝守。只有用這麼方式我才能解釋得通為何安德魯昨天一反常態的提到戒指、暗示求婚。但我沒有把這些話說出來;言語似乎太曖昧不明;太像藉口,可能也太像事實。

我們兩人從來不會像其他充滿幻想的男女朋友,認為兩個人會有圓滿快樂的結局,或是第一次約會就為他們未來的孩子取名字。其實我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很像我們分手的餐廳;還記得初次約會時,我們不但沒有高談未來,也沒有談自己,我們反倒有一場激烈的競賽,看誰吃的辣雞翅多。等我們離開餐廳時,我們吃得連嘴唇都腫了,連親吻道別時都有點感覺不到是在互吻。四個月後,他向我坦白,說約會那天他趕著要走,因為辣雞翅讓他想拉肚子;我也是在兩個月後才對他承認我是故意讓他贏,對此他有點不能接受。

在以後交往的日子中,如果「未來」二字會出現在談話中,我們兩個人總是會在談話中加上方便的「如果」兩字,刻意不要讓對方想得太多。

* * *

可是當你發現自己原來的樣子跟「自己應該如何」不是同一回事時,也不是說自我覺醒就能自我覺醒──我知道自己「應該」嫁給安德魯,知道有些女性一生都在等待有人跪在他們面前求婚,或幻想著手指可以戴上那顆閃亮的鑽石,默默的向世界宣告:「你看,有人愛我;有人選了我。」

可是真正論及婚嫁?嫁給安德魯?兩人至死不渝?我做不到。要我扮演新娘的角色,我不過是一個假裝已經成年的騙子罷了。我甚至跟自己一起度過餘生都不太願意,安德魯怎會願意跟我「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又怎麼去向我愛的人去解釋無法將自己的終身交給他,因為如果我托付了自己的終身,卻不確定托付出去的是誰?我甚至不確定自己這番話有什麼意義?可是,這些話你都不能對人說,尤其是不能對你愛的人說,因此我什麼也不說。

因此,我做我認為正確的事;我扯謊。

* * *

「嗯,我想就這樣了。」在點唱機音樂的樂聲中,幾乎聽不見安德魯的聲音。他的聲調強硬而堅定,沒有一絲的求情之意。他像一個專業的醫生一樣冷靜,接受臨床的診斷。

「我抱歉。」

安德魯只是點點頭,彷彿他突然有了睡意,頭重得抬不起來。

「我要你知道我非常在乎你。」我這樣說,好像我在對一本「分手指南」照本宣科。我甚至還厚顏的加了一句陳腔濫調說:「問題不是你,是我。」

安德魯苦笑了一聲,我終於惹火了他;他的情緒從困惑先化為悲傷,現在終於變成我此刻覺得他最應該有的反應──憤怒。

「妳對。問題當然是妳。妳不用擔心,愛蜜,我知道什麼都因為妳。」他抓起外套,準備離開。我希望止住他,希望在一切決定前延長這要命的一刻。可是,我不知道還能說什麼。

他把幾張鈔票丟在桌上,我喃喃的說:「我很抱歉,真是很抱歉。」這句話沖淡了一些氣氛,他的肩頭僵硬的程度緩和了一些。

「我知道。」說話時定睛看著我。我驚訝的發現,他的眸子中不再是憤怒、悲傷或是關愛,而是看起來十分像可憐我的眼光。安德魯清了清喉嚨,親了親我的面頰,平靜的走出餐廳。

不到幾秒鐘他就消失在第三街的人潮中。現在只剩下我一個人獨坐在餐廳裡,目視著門口,嚼著他吃剩下的辣雞翅。


 

【活動方式】

每個人都曾經有挫折和徬徨的時候。而低潮的時候做出的決定,往往又令人後悔不已。

令你後悔的,可能是親情,友情,也有可能是愛情。

寫下:

1.你在徬徨的時候,失去的一個重要的朋友。

2.用一句話說明你當時的心情。

3.對這位朋友說出一句話,修補你們的關係。

(50字以上)

現在留言,入選者就能獲得《真愛以前,先分手》新書一冊

本書是人氣作家茱莉.布絲包姆以百萬美金售出版權,眾人引僅期盼的作品。原著小說已由福斯公司買下電影版權,並由安.海瑟葳擔綱女主角。

【我的迴響】

或許隨著年齡的增長,人的智慧會增長,人的心胸與脾氣會變寬容,或許當時覺得天大地大的憤怒與委屈都會隨風而逝。二十來歲時跟死黨無話不說,分享各式各樣的秘密,連暗戀,或男朋友的動靜都一一與她分享。但是她卻動用心機,造成我與男朋友的誤會而分手,她趁機安慰男友,於是它成了男朋友的新女朋友。當時我當著他們兩人的面說:「你們這對狗男女都去死!」於是我同時失去兩位好朋友,最後他們並沒友一起走上紅毯。現在想想因為這段波折,我才能遇見更好的老公。如果有機會,我會很大方的說:「嘿!老友,你們好嗎?」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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