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眾生相

潔淨亮麗的整片落地窗,繽紛閃爍的投射燈,在寬敞的街道旁眨著眼睛。

落地窗內羅列各式各樣的跑步機、滑步機。

你彷彿看到偶像劇中的男主角,結實的肌肉上佈滿晶瑩的汗珠,正賣力的跑著

看板上線條勻稱的健美女郎,自信的眼神充滿力與美。

 

 

健身房應該是追求身心健康的人士聚集的地方。

喜歡運動的人應該比較爽朗,不耍心機

應該比較好相處才對,不過這只是理想罷了

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口舌是非,八卦謠言,何況健身房閒人眾多。

所謂忙人無是非,閒人多口舌」呀!

健身房裡還真的蠻多怪咖,三姑六婆的。

 

 

每天,你會看到醜陋的人性,在這裡顯露,

貪婪在這裡上演,流言八卦在這裡流竄,

尤其「佔位子」的鬧劇更是離譜!

有人以健身房為家,早晚都看的到她,

儼然是健身房的管家,總管分配館內大小利益。

上課前2個小時,此人早就單槍匹馬,

毫不客氣辟哩啪啦的將槓鈴當武器,

撒黑豆似的占了七、八個位置,甚至更多,

這叫做為朋友「謀福利」,這叫廣結善緣

騙肖仔,我們也不缺朋友,

但是咱們朋友可都很有水準,不會做託人佔位置這種沒水準的事!

 

 

舞台前方,老師正對面的位置,是人人想搶攻的精華搖滾區

老師的動作看得比較清楚,不必伸長脖子當長頸鹿,

當然是值得付出時間,來換取較好的運動空間的

但是一旦有人大量灑黑豆,

這就違背了公平正義,這叫「集體犯罪」,

這些共享利益者就是「共犯結構」,

無恥!

 

 

健身房是公共空間,

但就是有人將之視為私人財產,

大量搶占精華位子,分發眾家好友不說,

還有傳承制度的,

也就是說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這樣的利益當前,很少人逃得過誘惑,

紛紛加入「不勞而獲團」,

因此共犯結構組織當然就越來越龐大了。

堅持用正當方式獲取好位子的人,

不管你多早來排隊,絕對占不到一席之地。

因此你會看到是非公道,在這裡被扭曲

因為「舉世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

這會是何等孤獨!何等委屈的事!

但這就是病態社會的法則:

多數者就是真理,而非堅持公平正義的一方。

 

 

對不起,

我的思考邏輯無法接受這樣不公不義的事。

成熟的民主社會,

不就是要追求公平正義,

並將之實施於日常生活中嗎?

我實在看不起這樣的人與事!

我無法微笑面對這對這些人,那些事

這也不難知道我為什麼自動擔任起網路警察,

鍥而不捨的蒐證,揪出剽竊別人心血的敗類。

而真實生活裡,我可是每天教導小朋友如何做人做事的人師。

對不起,

我真的無法苟同這樣的事在我眼前發生!

 

 

對於身心障礙人士,我們是應該多伸出友誼之手的,

但此人若是為了討好富家少奶奶,

換取酬勞,博取有錢人的好感,出賣人性自尊。

那麼她的行為,就比臉上的缺陷更醜陋了!

此人為了一次可以幫很多人搶位子,行為真的很難看

她會從遠處拋擲毛巾、水瓶,在你已站定的位子。

這樣的宣示主權,讓人啼笑皆非。

這樣的事可以容忍一、兩次,但事不能過三,

如果每天都要面對這樣的人與事,

那麼運動就成了非常不愉快的事!

 

 

也有人是某位老師的big fans,

明明是4、50歲的老小姐,卻喜歡打扮成18歲,真是看不下去。

不管空間有多擠,她就是要擠在舞台正前方,

以便最近距離的靠近老師。

所以不惜緊黏著原先就站定的同學,

讓人飽受空間壓迫感。

而且她的動作奇醜不說,就是超怪,

站在她身旁視覺也飽受凌虐,

這當然又是一堂不愉快的課。

這種白目,怎麼勸說都沒用,只好跟她撕破臉。

結果咧?

還是「外甥打燈籠——照舊(舅)」啦!

 

 

還有另一個怪咖,是個日本人。

我對一般日本人還蠻有好感的——謙恭有禮。

但是此咖,答案全No!

可能身處他鄉異國,必須兇悍才能立足。

她搶位子的方式是不管前後左右,

她都有辦法在兩個人中間,硬擠進去,緊黏著人。

她的自我感覺特別良好,喜歡站在舞台前的正中央,

動作奇大,跳起舞來滿場飛,

站在她周圍真是危機四伏,驚險萬狀。

最後為了保命,四周的人都識相的閃開了。

最後就剩下如魚得水的她,飛…飛…飛…

究其原因就是此咖天性自私,不能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

所以很多人看到她就頭痛,只好離她遠一點。

其實健身房裡的怪咖多到說不完,一樣米養百樣人,只好包容囉!

 

 

 

孟子說:「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

如果我們所處的環境,民主素養不成熟,

人們不懂得自我反省,當然就有很多不愉快與衝突產生。

並不是我愛計較,也非心胸狹窄,

而是盼望這個社會是光明溫暖,正向發展,而非向下沉淪。

雖然有人在背後批評我,自以為多讀點書就了不起。

企圖造謠,醜化我,但我不後悔自己的勇敢。

我不認為自己多了不起,但我相信所遵行的「信念」很了不起!

 

 

如果看到不公不義,不敢表明不認同,那我們的社會只會更惡化。

或許這些搶位子的人原本也是受愛害者,

因為始作俑者使他們權益受損,只好大家搶成一團,

但這樣受害者就更多了。

目前的我很堅持,人是必須有教養的,情理法不能不顧。

但我不知道環境這麼惡劣,我是否還要孤鳥似的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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